2011年11月2日 星期三

吃豆腐,報肉賬,何時了?

2010年總審計師報告出爐了,又有很多政府部門採購報大數,有些甚至離譜到比市價貴多百倍至千倍以上!因此,國家每年造成數十億令吉的損失。
這項龐大的損失,可能只是冰山一角,這些公帑,都是人民的血汗錢,為什麼政府每年所公佈的稽查報告,都有很多令人吃驚的“報大數”現象,而且項目列得清清楚楚,為什麼反貪局竟然沒有採取行動對付?而趙明福只是微不足道三幾千元買賣,反貪局竟然要用不合人道的嚴峻手法,結果鬧出人命,過後還要花去多少金錢去進行審查和聘請專家作証?這些開銷也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呀!
令人費解的是這種“吃豆腐,報肉賬”的歪風,年復一年,常期不斷的演繹下去,似乎成了慣例,無法改變,就像狼到處吃肉,狗到處吃屎,本性難改。
從每年的審計報告可以顯示,政府部門的貪腐現象,是如何的猖獗,甚至肆無忌憚,因為不會被對付呀!試想,這種貪腐行為,任它形成“貪腐文化”,人民對政府還會有什麼公信力?
俗語說,怎樣的模,就印出怎樣的糕,怎樣的政府,就培養出怎樣的公務員。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,假如政府再視若無睹,而不嚴加對付這種貪腐歪風,就會給人民留下惡劣印象,以為政府本身就是貪腐,上行下效,下屬才會如此放肆。
明末理學家黃宗羲說:“奪天下之公利,徇一己之私利,是謂國賊。”這種貪腐,等於是竊奪國家資源財富的國賊,又豈能等閒視之?
政府不採取行動,等於是姑息養奸,吃屎的餓狗不知飽,吃賄的贓官不知足。貪婪就像罪惡的深坑,一旦墜入,胃口越大膽越大,就會不擇手段,巧取豪奪,像喝了海水,越喝口越渴,永不知足。
先哲有言:“贪如火,不遏則燎原;欲如水,不遏則滔天。”目前貪腐盛行,
政府若要轉型,建立清廉新形象,就必須大力整頓。腐肉不割,好肉難生,若一味放緃,等於包庇罪惡,又如何讓人民信服?。反貪局若不採取行動,人民也會置疑,反貪局只不過二郞神的哮天犬,是用來對付異己而已。
(1/11/11南洋商報言論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