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8月19日 星期四

官場是个大“污桶”

從敦林良實被控到鄭文福被指冒簽支持信,涉嫌讓自己兒子公司獲得有關工程,可以看出,整個官場都是污穢不堪,一個是貴為前馬華總會長的部長,另一個是小小的市議員,一個是堪稱大魚,另一個是小魚,但是都是涉及一個“貪”。

當然,在沒有被法庭定罪之前,都是清白的!從敦林的被控,讓人民想到,原來政府是這麼容易被“騙”的!整個內閣竟是那麼窩囊,難怪貪腐盛行。

一個是執政黨,一個是反對黨,有人沾沾自喜地說:哈哈!龟不要笑鱉,誰做政府都是一樣的!原來官場是個大“污桶”, 十個梅子九個酸,十個官兒九個貪。

貪污已經形成一種劣質文化,貪腐事件,層出不窮,所涉及的都是千百萬,億億萬,從政府每年的稽查報告,各種部門的貪污猖獗,抬高報價,一百變萬五。這些貪瀆事件,年年重演,吃豆腐,報肉賬,卻平安無事,官官相護,肆無忌憚!

難怪有人譏笑,大官大貪,小官小貪,無官不貪,不貪非官。繁文縟節,就是製造貪污機會,火到豬頭爛,錢到公事辦,即使是個芝麻官,也有油水撈,只要官家想一想,銀子千百兩,只要雙口開,金錢滾滾來!正是:吃羊狼發胖,受賄官發財。

法官、警官、軍官、教官、都是官;反貪之官,更是官中官,但是受命於高官,就像風箏飛得高,線在人手中,一點不由己,吃紂王俸祿,那能說紂王無道?官官官,朽木也為官,庸碌也為官,人人爭做官,豈止吃和穿?判官要金,小鬼要銀,做官做府起高樓,苦苦苦,民脂民膏在裡頭!

謀官如鼠,當官如虎,貪婪無度;得一望十,得十望百,得隴望蜀。吃屎的餓狗尚知飽,吃賄的賍官不知足!所以說,官大必然奸,官久必豪富。官有十條路,民有九不知;機密保貪腐,朋黨相依附。

俗語說:官場如戲,上官放個屁,下屬唱台戲。雖然有時可以看到捉大魚,但多以証據不足被脫罪,真正貪污者,永遠逍遙法外,人民就像雞吃放光蟲,心知肚明;苦情難訴,寃情難鳴!(6/8/2010南洋商報言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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