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22日 星期三

柯嘉遜適合再當院長嗎?

柯嘉遜適合再當院長嗎?
新紀元學院的人事風波,原不值一哂,但因新紀元是華社創辦的最高學府,象徵華裔文化教育的地位與前途,才引起大家的關注,豈可讓一粒老鼠糞,壞了一鍋湯?
新紀元是靠群眾的力量與贊助,苦心經營,十年生聚,才初具雛型。出任掌管學院的教職,都是身任重託,負起民族教育的大任。
飲人一瓢水,常懷感恩心;漂母一餐飯,韓信酬千金。那些靠華社的乳汁哺養,吃華教飯的人,豈可忘恩負義,為了一己私利,結党營私,胡鬧滋事,自戕相殘?
新紀元這齣鬧劇的主因渉及院長續聘問題,由於院長的聘約將告期滿,是否續聘,那是新紀元管理董事會的絕對權力,胥視院長的表現而定。可是卻有人借故發難,咄咄逼人,抬出什麼“學術自由,校園自主”為幌子,作為掩飾,讓人混淆不清,以圖轉移視線,無理取鬧,最後還是露出尾巴,開出條件,要董事會續聘院長三年?
不患人不知己,若是賢才,到處有人爭取,只有駑馬戀棧,為了口飯,才會玩弄手段,製造混亂,混水摸魚,苟延殘喘。真理面前謬論站不住腳,陽光之下陰影藏不住身,公道是面鏡,眾人看得清。危難之中見人心,這起事件,已漸露端倪,讓人看到一些所謂高級文化知識份子的真面貌!
柯嘉遜博士帶領主任主管,炮打司令台,“出師”目的是什麼?從他們提出的所謂“出師”訴求、告社會書等,不過是個虛招藉口。項莊舞劍,志在沛公,真正的目的,已昭然若揭。若按照他們的要求主張,讓院長獨攬大權,新紀元管理董事會豈不大權旁落,等同虛設,主僕顛倒,淪為只是出錢的提款機?
一個受顧於董事會的人,到底是要聽命於董事會,執行董事會的指示,還是要架空董事會,反而要董事會聽命以他?這位純受英文教育的博士,應當記住,當年是怎樣靠人玩弄“權術”,搞個“校園政變”,要院長洪天賜博士24小時離職,才有機會“晉升”院長!(可惜洪天賜博士遽爾逝世,一些問題,含冤不白。)
嚴是愛,鬆是害,不管不問要變壞。新紀元財務行政要透明化,由於弊端很多,葉新田博士掌舵以來,要撥亂反正,按章行使理事會主權,嚴加管制,才引起一些人的心虛,不擇手段,胡亂反擊。俗語說:好事不隱瞞,隱瞞非好事。新紀元理事會必須開心見誠,無所隱伏,把內情真相公告華社,以正視聽,讓大家了解新紀元的操作,還新紀元一個“清譽”。
長堤要防老鼠洞,大樹要防鑽心蟲。大專院校並非政治平台,只可來弘揚學術,不可來耍弄權術。腐肉不割,好肉難生,新紀元理事會應勵精圖治,大刀闊斧,剷除社鼠,不可姑息養奸,投鼠忌器,任從鼠輩橫行,否則華教長堤,將會崩毀,萬劫不復。而社會人士,更應明辨是非,若要聽老鼠的話,相信貓是最殘忍的!
新紀元學院負有傳承中華文化的神聖使命,而一個不諳或不精於中華文化的人是否適合當院長呢?以下數點疑惑,希望新紀元理事會,能從詳考慮。
1. 新紀元學院應聘請具有中華文化學術的教育專才出任院長,才算是名符其實。當年茅草行動,就是華社反對當局派不諳華文者出任華小高職所引起,而作為華教最高學府的新紀元學院,是否應當聘請“二毛仔”博士出任院長?
2. 柯嘉遜要置疑的應該是自己,是否有中華文化的素養資格出任院長,而不是本末倒置,反而置疑理事會主席的博士文憑,說是影響新院的聲譽。令人貽笑的是,柯嘉遜掌院8年,至今只有一個工商管理系獲准頒發文憑証書,他應該多關注本身的院務。柯嘉遜也應當明白,葉新田是新紀元管理理事會的主席,柯嘉遜自己只不過是受聘的高級員工。換句話說,葉新田是華社所委託的老板,柯是僱員,要不要請是僱主的絕對權力,僱員豈可胡鬧,耍弄手段,逼人請他?
3. 好樹結好果,好鐵鑄好鍋,院長必須才德兼備,才能成為社會楷模,受人尊重,樹立良好校譽。而柯嘉遜卻作出人身攻擊,拍案怒罵,這種粗暴無禮的行為,怎可為人師表?更遑論大專院長?正人先正己,神聖的高等教育學府,豈能容許任何“文化流氓”的歪風?
4. 一個竄改議程,越俎代庖,擅自私發通告,邀請主任主管出席會議,已經嚴犯紀律,還有“誠信”可言嗎?當理事會要討論教職員薪金時,副院長請各主任教職離場,柯嘉遜才叫他們出去,怎可以誣賴是葉新田請他們出席會議,又“驅逐”他們離場呢?這樣明目張膽,公然顛倒是非,是否還有公信力,適合再當院長?
5. 稍有參加團體組織的人都知道,只有特殊情況,非理事才受邀列席,列席者須獲會議主席的允許才可發言。院長應是受命於理事會,管理主任各職,那有院長帶領主任主管與會爭吵,還語帶威脅,形同逼宮?若連屬下主管主任都管不好,還適合當院長嗎?
6. 當年受行動党垂青,讓出安全區順利當選國會議員,享受恩祿,離開行動党之後,竟還著書大罵行動党。君子絕交,不出惡言,這種作風,是否仁者所為?今日當院長,竟然以下犯上,大罵主席葉新田博士,污辱華教內有很多“爛人”,欺上瞞下,是否適當再當院長?
7. 1995年,堂堂大博士,競選表格竟然出錯,痛失議員寶座,把江山白白拱手讓人,令人費解,這種大事糊塗的人,是否還適合當大專院長?
8. 柯嘉遜自願三年及兩年的續約,後因年屆退休年齡,自己要求一年一聘。關於他的聘約,他沒有坦誠告訴華社,現在改變初衷,反而責怪別人,復又列出條件,要續聘三年。怪人不知理,知理不怪人,一個出爾反爾的人,還適合再當院長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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