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3月28日 星期五

為黃伸冤

中華民族屬於黃種人,我們的祖先是“黃帝”和“炎帝”,所以我們都被稱為“炎黃子孫”。我們中華民族發源於黃河流域,有優秀的文化,向來以黃色為尊,以黃色為貴。我姓“黃”,也因此而感到一份榮耀。
在西安有黃帝陵,巍峨莊嚴,每年有眾多的海內外炎黃子孫到來祭祖。此外,我們土有黃土,黃土高坡的歌曲,雄壯激昂;河有黃河,是孕育中華民族的母親河;山有黃山,是世界最奇最秀的山;黃花也有晚節香;還有亞洲最大的黃果樹大瀑布;海有黃海;金有黃金;辛亥革命72烈士紀念碑在黃花岡;還有黃道吉日、黃金時代等等…….。
舊時皇帝的詔書是黃色,稱為“黃榜”,帝王聽政也著黃袍。蒙古族也是以黃色來象徵高貴、莊嚴、嚴肅、權威;藏族的喇嘛一派,更以黃色為尊,身著黃袍,稱為“黃教”;即使我國的元首、蘇丹,也是以黃色為獨尊。
“黃”是這麼地尊貴,但卻令我們感到遺憾和百思不解的是為什麼要把“色情文化”稱為“黃色文化”呢?把尊貴的“黃色”變成“下流、污穢、猥褻”的同義詞?把腐敗墮落的色情小說、歌曲、電影、刊物、低級趣味、色情場所,統稱為“黃色”?
中國《團結報》在1994年6月發表了的一篇:「關於“掃黃”一詞我見」的文章。作者可能是一名學者,引經據典,認為把色情文化引申為黃色文化是訛傳、訛用,錯誤不當,應予糾正。
中國自改革開放後,色情文化、聲色犬馬的場所也隨之而來。當局極力展開掃除行動,“掃黃”或“黃毒”這名詞,就經常出現在報章。而“掃黃”是中國當局用例最高的用語,這位作者認為把低級趣味、男女猥褻的讀物稱之為“黃”很不妥當,有辱先祖。
為什麼要把上述讀物稱為“黃”呢?是根據什麼歷史典故?
據《短語和寓言辭典》記載:19世紀美國《紐約報》為了跟《紐約世界》爭讀者,推出了一個叫做《黃孩子》的漫畫專欄。對手譏諷為為媚俗、低級,且把它稱為“黃色報紙”。“黃色報紙”一時間成為“下等報紙”的同義語。
西方的這種黃色下等報紙,又怎樣傳到中國,硬把色情文化套稱為黃色文化呢?風馬牛本不相及,為什麼中國的語言文字工作者、傳媒界人士等,都照用不誤,而不加於懷疑和考証?
其實,“下等”並不等於“下流”、“淫穢”、“色情”、“猥褻”。可能在流傳中,以訛傳訛,“色情文化”遂演稱為“黃色文化”,成為文化歷史的一大冤屈。
黃是顏色,在英文是“YELLOW” ,但西方人稱色情電影是BLUE FILM,若照字義應該翻譯成“藍色電影”,為什麼又稱為“黃色電影”呢?可見這些名詞都不符實情,存有謬誤,頗有商榷的必要。
據《管子.幼官》:“君服黃色”,顯示君王所穿的衣服是黃色。所以,中國有一句成語「黃袍加身」,就是指被擁戴為天子,可見“黃”是代表帝王之尊。
東漢的語文專著《釋名.釋采帛》有云:“黃,晃也,猶晃晃,像日光也。 ”我們的祖先是以黃色比擬太陽的顏色,意為光明。
從以上所見,黃色是我們中華文化高貴的象徵,黃色與中華民族休戚相關,淵源很深。黃姓的始祖,被皇帝賜封於江夏郡的黃國,而得此姓。按理,“黃色文化”應該是指我們“黃種人的中華文化”,而我們的文化是被公認為世界最優秀的文化之一。可是今天,這些色情文化,卻被引用為黃色文化,不但有辱我們黃姓宗親,也是自我污辱整體中華民族的炎黃子孫,玷污了中華文化!
在十三、四世紀,蒙古人西征至東歐,鐵騎所至,令白種人喪膽,因為懼怕黃種人的崛起,而稱為“黃禍”。把黃種人視為禍害,也是對我們的羞辱。其實,當時中國把蒙古人視為外族,南宋被滅,被異族統治,漢族也是受害者。
今天我們把不良的色情文化當作黃色文化,豈不自我貶損?把掃除色情文化當作“掃黃”,豈不等於掃除“自己”?對祖宗不忠不孝不敬?把有毐害的色情文化稱為“黃毒”,豈不違反民族尊嚴?“毒”會釀成“禍害”,與白種人所說的“黃禍”,豈不是同出一轍?有何差別?至到今天,敵對勢力的白種人,還怕中國崛起,視為未來的黃禍,是不宜再用“掃黃”或“黃毒”的字眼。
該文作者指出:黃表示黃色、光明、柔和、協調的基本含義。“黃”是不應被引申、假借出色情等的含義,也不可能孳乳出低級下流等帶貶性含義。他認為用“黃”代表“猥褻”有欠准確,用“淫穢”代“黃”,于義非宜。因此他建議“掃黃”無非是掃除骯髒、丑惡的東西,應該用“排污除穢”或“掃穢”來取代。
古語有云:“痛莫大於辱先”。因此,為了民族尊嚴,我們決定為“黃”伸冤,吁請文化工作者,尤其是傳媒人士,正視看待這項謬誤,重新厘定對色情文化的用詞,更加正確、准確地使用中華文字。。色情文化就用“色情文化”,勿用“黃色文化”、色情電影就用“色情電影”、色情架步就是“色情架步”………..,以此類推,別再把低級、淫穢、猥褻的的東西引用為“黃色”,以還黃色清白,以還民族尊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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