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3月28日 星期五

義 --- 就是正當的行為

1998年到漢城出席世界黃氏宗親懇親大會,有一位熱情的台灣宗親,在現場饋贈書法作品,我見獵心喜,毫不客氣,立即向他討了一幅盈尺大字的“義”字,還與他拍了照片為念。
最近搬家,我特地把這張收藏了多年的“義”拿去裝裱入鏡,把它懸掛在大廳書房門口側邊,非常顯眼,讓家人孩子出入大廳,都能目睹這個“義”字,把它作為人生處世的準則。
我之所以重視這個“義”字,是要讓家人明辨是非善惡,做人要正正當當,寧可正而不足,不可邪而有餘。
親友來訪,有人問我這個“義”字怎樣解釋。
當然,很多人知道“義”是指正義、義氣,但卻不能十分了解“義”的意義。對“義”的解釋,最簡單的說法,就是應該做的事就要去做是“義”,去做不該做的事是“不義”,應該做的事不去做,也是“不義”。
比如見人有難,就該見義勇為,救災恤憐;對慈善公益、義賣籌款,應該義不容辭;遇有弱勢者被欺凌,就該大義凛然、扶弱抑強;對不平之事,應仗義執言,伸張正義;若有人歪曲事實,就應義正詞嚴,予以指正;遇到無理侵犯者,就應義憤填膺,敵愾同仇;對應做的事,是義無反顧的,甚至大義滅親,就如包公斬包勉。另方面,欺騙、狡詐、搶劫、損人利己、出賣朋友、族群利益等等,不該做的而去做,就是不義。
古人云:義者,宜也。就如韓愈所說:“行而宜之謂之義”;朱熹也說:“義就是心之制,事之宜。”與人相處要講信用,講義氣;對國家社會,更要有責任感和道義的責任;凡合乎義理之事,都應該去做,舍己為人,服務人群,便是合理適宜的行為。換句話說,義:就是正當的行為。
“義” 是八德之一。八德者:忠、孝、仁、愛、信、義、和、平。可見“義”是中華民族文明骨幹之一,尤有甚者:“禮義廉恥”,國之四維,四維不張,國乃滅亡。可見這個“義”字,對國家民族興亡的重要,是綱紀之本,故有很多中小學都以“禮義廉恥”作為校訓。
“礼義”治人之大法,“廉恥”立人之大節,蓋不廉則無所不取,不恥則無所不為,人而如此,則禍敗亂亡,亦無所不至,況為大臣而無所不取,無所不為,則天下其有不亂,國家豈有不亡者乎?
這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歐阳修,對禮義廉恥的詮釋。對不講禮義,沒有廉恥的貪贓枉法的高官,形同是盜竊國家財富的國賊,賣國求榮,無所不為,社會紛亂,國家豈有不亡敗的呢?所以孔子有說:“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;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盗。”
在古聖賢中,孔子重仁,孟子是最注重義的。故有“孔曰成仁,孟曰取義”之說。“生亦我所欲也,義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兼得,舍生而取義。”這是孟子《离娄》之名言,凸顯孟子“吾身不能居仁義,謂之自棄也”;而《戰國策》也有說:“義之所在,身虽死不憾悔。”周敦頣也一語道破:“聖人之道,仁義中正而已矣!”這也符合歐陽修所說的:“所守者道義,所行者忠信,所惜者名節。”可見古人重視名節,無不以“義”為重,甚至可以犧牲生命。岳飛的《滿江紅》,文天祥《正氣歌》,是慷慨就義,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好例子,表現了浩然正氣的民族氣質;我們崇拜關公,也是他大義凜然,義薄雲天的俠義精神。
可是今天很多人,重利輕義,甚至忘恩負義,見利忘義,才衍生出許多社會問題。很多人見利而不見弊,就像魚見食而不見鈎,為了貪圖一點小利而忘了大義,結果不但自己吃虧上當,甚至損害到團體、民族、國家的利益,那是非常的不義,也是不能明辨是非善惡的結果。
所以,要做一位正義之士,首先一定要能明辨是非正邪,不義之財不可取,無義之人不可交。若不能明辨是非,幫了不義之徒,做了不義之事,反而是助人為惡,為虎作倀,最後,多行不義必自斃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