雪隆順德會館召開特別會員大會,以求出售何清園三間店舖的其中一間產業,並批准理事會在成功出售產業後,在吉隆坡區域另購產業。結果特大以64票反對,35票贊成,以大多數票否決出售會館產業。
無獨有偶,最近有一宗親會也是召開特大,討論出售有關一塊土地產業,結果超過80巴仙的出席者,以絕大多數票,否決出售土地產業。兩者都有異曲同工之妙,可做為其他社團的借鏡。
會館出售產業或購置產業都是一項很敏感而必需謹慎處理,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問題,也關係到會館未來的興衰。所以很多社團,為了防患未然,在章程裡都有列明若要出售產業,需要會員大會出席者的4分之3贊成才能出售,有些甚至還列出更苛刻的條件。由此可見,產業是不可輕易出售的,就是防止有心人,圖謀不軌。
會館社團的先賢購置產業,是一項千秋大業,以造福社群。該會在沙登購買會所,有些會員,嘖有煩言,認為交通不便,不利活動,且產業空置,無人問津,使會館遭受重大損失。
順德會館董事會召開特大要求出售產業,當然有列出理由,符合會議常規,由會員去思考評估,以作出明智的抉擇。雖然這次特大以大多數票否決出售產業,而董事會領導人也會接受和尊重會員的決定,保持泱泱風度,不會笨到自打嘴巴,指鹿為馬,把“特大”硬說成“匯報會”;或者老羞成怒,辱罵會員是受人誤導,反而把自己醜陋的心態,赤裸裸地曝露了出來。假如買賣沒有涉及私人利益,自然就會心胸坦蕩,無愧天地,何須罵人?
有產業經驗的人都會說,購買店舖產業,最重要的是地理“位置”,尤其是社團,要購買店舖當會所,更要考慮其位置,還要看週圍環境。因為很多社團是要靠產業的收益來維持開銷,假如位置不好,產業租不出去,只好關起門來養蚊子。
吉隆坡是首都,也是政經文教的中心,各社團都設在吉隆坡為主,以方便會員的活動,假如把會所從吉隆坡遷移到偏遠的地區,交通又不方便,根本都不合邏輯,會員那裡會同意?某宗親會特大否決出售土地,就是這個道理。可是有些社團的領導人,卻要一意孤行,企圖變賣產業,集合社團所有資金,孤注一擲,跑到偏遠的地區去買地建會所,其動機怎不令人置疑?試想,這種千秋大業,豈容兒戲?
假如動用龐大資金,把會所建在偏遠的地區,交通又不便,到時租不出去,賣也沒人要,又沒有人要去活動,到時可能成為大負累,後果堪虞,這是值得大家省思。可是有些人太過理想主義,不考慮地理位置和其他種種問題,認為會所產業建成後,自己就是大功臣,不但名利雙收,還可光宗耀祖,每個月就會有數萬元的入息,真是妙想天開。
只見其利而不見其弊,就像魚見食而不見鈎。可是還有人昧著良心,拍拍胸膛說:“我不管它建在那裡,只要能建起來就好了。”這種盲目心態,豈不是“有奶便是娘”嗎?若是不辨是非善惡,反而幫了有心人圖謀不軌,等於為虎作倀,成為千古罪人。
我們常看到,位置好的商店非常興旺,可是一些後排的店舖往往門可羅雀,甚至多年租不出的也有;一些偏遠地區,有些廠房商店,十年八年,無人問津的也有,若要靠租金來供還銀行貸款,真是欲哭無淚,最後只好被銀行拍賣,最悲的是可能連拍賣也沒人要。由此可見,要購置產業,就要謹慎小心,可是有些領袖,為了私利,往往不顧後果,把死貓推給公會,把不佳地點,以高價售給社團。
首都某會館也曾有一大塊土地要廉價出售,可是欲購買者其中竟有一位是董事,結果遭受大會否決,因為涉及“私人利益衝突”的問題。
君子不處嫌疑間,像這樣明顯的實例,可是還是有人一葉障目,千方百計,要把社團的產業變賣,然後去購買他自己比較偏遠的土地,興建會所。這種手法,涉及“私人利益衝突”,不論如何狡辯,也脫離不了瓜李之嫌。所以社團領袖,處理問題,都要大公無私,遵守章程,竭誠為團體服務,才能贏得別人的尊重。若要假公濟私,巧取豪奪,以遂私利,最後只有被人唾棄,自取其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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